2024年10月30日
根据《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》(浙委办发〔2015〕8号)、《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财预执〔2021〕7号)和《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》(江财预执〔2023〕153号)规定,现就 江山市峡口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(第二次)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******银行机构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编号:ZJJY-2024-242
项目名称:江山市峡口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(第二次)
序 号 | 内容 | 资金(万元) | 招标人 | 期限 |
1 | 江山市峡口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(第二次) | 450(人民币) | ******人民政府 | 6个月定期 |
注:******人民政府公款6个月定期存款,计划招标规模450万元,设一名中标候选人,中标后存入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(以下要求同时满足)
投标人应符合《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》(江财预执〔2023〕153号)第十五条规定,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,具体包括:
(一)在江山市峡口镇******银行、******银行;
(二)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;
******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,******银行不受此限制;
三、网上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
1.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9:30:00。每天上午00:00至12:00 ,下午12:00至23:59(北京时间,线上报名法定节假日均可)
2.******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(******),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(以下简称“招标系统”),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,获取招标文件。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,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。
四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11日9:30:00(北京时间)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,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、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。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,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,补充、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,视为撤回投标文件。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,将被拒收。
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投标方式。
五、开标时间:2024年11月11日9:30:00。
开标地点: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******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。(“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”)
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,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。
六、其他
1.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,将被拒绝。
2.在线投标响应(电子投标)说明:
************银行入驻,请登录以下网址******/v-settle-fron******银行入驻注册页面)完成入驻。
(2).网上电子投标具******服务中心-帮助文档-公款竞争性存放-操作流程,查看文档。
(3).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,可登录政采云(******/),点击右侧咨询小采,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,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-881-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。
3.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5000元代理费,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。
七、投标保证金
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人民政府
联系人:林先生
联系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姜女士
联系电话:******
地 址:江山市景星西路15幢1号二楼。
附件信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