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合同编号:11N************
二、合同名称:物业管理费的合同
三、项目编号:************66380-******
四、项目名称:物业管理费
五、合同主体
采购人(甲方):******检察院
地 址: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
联 系 方 式:******
供应商(乙方)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上海上海市松江区
联 系 方 式:******
六、合同主要信息
服务内容:公共设施管理、安保管理、车辆管理、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、会议服务、灭害管理、档案管理和能源管理及其他服务
服务要求:******消防控制系统、中央空调系统、弱电系统(视频监控系统、自动叫号系统、门禁系统、视频会议系统、电子围栏及红外防盗报警系统等)不列入本次招标委托范围内,由业主方委托专业维保单位承担维护和保养,但中标单位应制定相关监管制度,履行有关管理、协作配合、监督检查、记录及信息反馈等管理服务责任,并负责日常运行管理,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对这些设备的操作、运行、清洁等管理事宜。如这些设备遇到故障等紧急情况,应立即与维保单位联系抢修事宜,并报业主备案。同时,应制订各系统设备的中、长期保养维修计划,严格按计划执行。长期计划中应包括对设备的重置更新。
服务期限:第三年
服务地点: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
七、验收日期:2025年02月13日
八、验收组成员(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):吴承立、陈刚、周美萍
九、验收意见:同意
十、其他补充事宜: